兩個星期後,他選擇放棄父親的生意。回港。像一般畢業生開始找工作。
他曾經以為自己有能耐為父親工作;他曾經為我承擔過責任、壓力、外人對我的評價;他曾經以為再難受也可接受(對,他形容為「難頂」)。我跟他說過他很勇敢。是真的。真的很勇敢。至少我不會或不能像他那樣。儘管兩星期很短,但我想也很難熬吧。畢竟每天得對著那些嘴臉。
對此,我吁了一口氣。難頂,幹嘛還要頂?他也該有自己的生活,不老是活在那黑暗的、惱人的、自私的籠罩下。都十年了吧?或已經更長了?老實說這些年來,我都不太喜歡他爸。或許也不至於不喜歡,只是沒有喜歡的成份。都是看不過眼吧。有時候,我也蠻有骨氣的,不高興的話不會給對方面子裝開心。且有一次(也不只一次了),他爸「訓示」過我畢業後該怎樣怎樣做、做女兒的又該怎樣怎樣做,我都不答腔,總是由他說。一,他不是我爸;二,我不見得他有道理,或我不願認同他的道理;三,我有我的打算。他的話不過是一種聽不懂的言語。
很想跟他說
我們不再是在衣車下玩捉迷藏的小孩
請不要老想把我們培養成他心目中想造出來的人
這並不表示我們的甚至他的生命得以延續
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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