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對著兩張結婚證、一張出生醫學證明及一張出生證──
1. 一結婚證上,持證人在職業一欄填「職員」。想起 N 年前父親在回鄉證上填「工人」,那時候我問要不要填什麼什麼工人,爸說不用,工人就是工人。同一道理,職員就是職員。
2. 結婚證上有「結婚人像」,貼上夫婦並肩的大頭照,二人同時向左望。好藝術 o者……
3. 出生醫學證明乃 Bilingual Version,但「出生醫學證明」一時對照為「Birth Certificate 」,一時為「The Medical Certificate of Birth」。
4. 出生證(並非出生醫學證明)扉頁印有「祝願小寶寶 健康成長」。很喜歡這兩句。
5. 出生證上,要求打上 a. 嬰兒左腳印;b. 母親右拇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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