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23, 2007

婚宴前奏之十三

中午姊妹開完會過後,大家都獲分配了工作,遂分頭行事。

我和 V 先跟 R 到百利租花球、車花,再走到港景峰拿訂紅酒的票據,之後我和 V 步回科學館看電影,R 則單拖去買金器、茶具、紅傘及佈置用的東東。不但身體力行、奔波勞碌,而且一次又一次體味「有錢咩問題都可解決」一題。

最後,R 語重心長地,嘆道:好似倒水咁!

沒錯,結婚如倒水。我跟 V 說,如果要我結婚兼現兜兜拿五七皮甚至十皮八皮出來,我會:
1. 選擇逃婚,一了百了。
2. 儲夠錢再結,老實跟老公說:「儲夠錢再 Call 你!」、「到時再聯絡!」等等。

明天、後天過有許多事情要搞。累累累。噢,最要的一點是,我們的準媳婦 R,在婚嫁前夕、理應得閒死唔得閒病之際,竟要跟老爺奶奶一眾大哥大嫂家姐細佬外甥姪仔一家大細扶老攜幼暢遊澳門愛屋及烏,未你死未?

No comments: